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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和林夕晨一起去

“思思姐,明天我们一起出去玩吧。”

“去哪里?” 张思凡拿着一根狗尾巴草逗着趴在她身上的大黄狗,后者耸了耸鼻子,连打了两个喷嚏。

“步行街…… 嗯,超市里有一个男的,比我大一点,想约我出去玩……”

“噗,约你出去玩?” 张思凡直接把狗尾巴草塞进了那只大黄狗的嘴里,“那可是男女之间的约会诶,我去干嘛。”

“什、什么男女之间啦…… 他、他都说可以带别人去的……”

“那只是人家不好意思开口而已啦,我可不去当电灯泡,而且明天我和昊昊也要出去玩的。”

“好吧…… 莜莜姐……?”

“我就不去啦,不当电灯泡哦。” 方莜莜微笑着说道。

“总不可能我一个人去吧……” 苏雨晴微微蹙起了眉头。

“那就不去嘛。” 张思凡轻描淡写地说道。

“可他这么热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诶……”

“那就去咯。”

“喂,你可以提出点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嘛。” 苏雨晴白了一眼张思凡,鼓着腮帮子说道,“我一个人去的话,万一他向我表白了怎么办,那不是尴尬死了。”

“小晴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挺有信心的嘛?” 张思凡戏谑地说道。

“我说‘万一’啦 ——!” 苏雨晴小脸通红,“以前班里的男孩子都是这么追女孩子的……”

“那你还去?”

“唔…… 总是超市里的同事,到时候亲自约我出去,不是更尴尬吗……”

“还有小夕子没有问呢,你可以问问她去不去呗。”

或许苏雨晴在潜意识里已经把林夕晨当作了自己的女朋友,所以不想把自己的女朋友带到其他的男人面前吧,这就是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

但是没办法,现在只剩下林夕晨一人了,有她一起去,多少可以避免一些尴尬的事情 —— 虽然她很有可能过去了也一句话不说。

“夕子姐姐……” 苏雨晴求助般地看向了林夕晨。

林夕晨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嗯。”

“呼…… 总算有个人陪我一起去了……”

“嘿嘿,说不定那个男孩子会向林夕晨表白哦。” 张思凡调侃道。

“诶!” 苏雨晴的脸色有些发白,“那…… 那还是别去了吧……”

“噗呲……” 方莜莜掩着嘴笑了起来,“小晴难道真的喜欢上小夕子了吗?”

“才、才没有呢!” 苏雨晴面红耳赤地辩解道,众人都大笑了起来,就连林夕晨的眼中都带上了些许温柔的笑意。

挂在天空中的太阳缓缓落下,平静的一天就将要结束了。

晚餐是一大锅泡面,锅子里的水 “咕噜咕噜” 地冒着泡,众人背对着夕阳,各自拿着一个小碗,“呼噜呼噜” 地吃着,哪怕只是普通的泡面,大家也吃得很是开心。

土猫土狗们都围在一旁直流口水,偶尔丢下几根面条,都会被一阵疯抢。

曲奇坐在乌龟的背上,抓了几条不大的鱼到岸边,和那几只土猫分享新鲜的草鱼,几条土狗们想上前蹭点吃的,全都被咧牙呲嘴的猫们给吓跑了。

只有那只哈士奇愣是不要脸地凑上前去,咬了一条刚捉上岸的鱼就跑,结果脚下一滑,摔进了河里,那条幸运的鱼甩着尾巴拍了拍哈士奇的脸,一下子就钻进了河水深处,难以被抓到了。

曲奇耷拉着眼皮看着它,本来还想揍它一顿的,现在连揍它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觉得揍它都拉低自己的档次……

“哟,都在这里哈?” 一个满脸皱纹的中年男人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他的手上拿着一些农具,看起来像是刚干完农活准备回家的样子。

“嗷汪!” 浑身湿漉漉的哈士奇一下子从河水里窜了出来,兴奋地在他的身旁打着转,像是见到了亲人似的,难道这就是它的主人吗?

“这不是老王家养的阿灰吗?” 中年男人笑着摸了摸阿灰的脑袋,道,“呵呵…… 我这儿可没吃的。”

“汪!” 哈士奇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竟然不叫唤了,转而露出一副鄙夷的神情,摇着尾巴朝另一个方向跑去了。

那个方向走来的是一个猎人打扮的中年男人,手中拿着一把自制的短弓,手上拎着两只血淋淋的兔子,哈士奇张开嘴就想咬上一口,结果却是被那个中年男人给轻踹了一脚。

“去!回家啃你的骨头去!”

“哈哈,老王,你家的阿灰惦记着你捉的那兔子呢!” 扛着农具的中年男人大笑道。

“这蠢狗,一天到晚不看家,还惦记着好吃的,去,回家。” 被叫做老王的男人又轻轻踹了踹阿灰的肚皮,自顾自地朝家里走去。

阿灰被嫌弃了,也依然毫不在意的样子,流着口水跟在老王的身后,准备抓住时机就咬下一口。

是真的在流口水,一滴一滴地都落到地上去了。

那些村里的土猫土狗都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而那些没有主人的野猫和野狗们则没有离去,回到张思凡的集装箱房趴了下来,大概是打算在这儿过夜了吧。

动物们睡在外面,苏雨晴她们则睡在屋里。

皎洁的月光透过落地窗照进了屋里,河边偶尔传来几声蝉叫,这是最后的知了,它们活到了秋天,但生命也已经快要结束了,只能不甘心地继续发出叫声,证明着自己曾经在这个世界上走过。

这一夜,苏雨晴睡得格外的香甜。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两天正好停药的缘故,还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自然而安宁的缘故呢?

每一个月,苏雨晴都会停药三天左右,每一次停药都会对身体有一些影响,有时候是比吃药时更难受,晚上展转反侧也睡不着;又或者是头晕肚子疼,连续几天都没力气;又或者是神清气爽,比平日里都要精神,晚上也很容易入睡。

或许这些是和激素的分泌有关系吧。

虽然每次带来的影响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坏的,不确定性和难打,但苏雨晴还是坚持每个月断药几天来保护自己的肾脏。

虽然不知道用处有多大,但想来肯定是有些效果的吧,那些有慢性病长期吃药的,也不是每天都吃,总是有个间隔的,更何况苏雨晴她们这样 “没病” 的呢?

要说有,那也是精神上的疾病呢……

叫醒苏雨晴的是清晨的鸟鸣,当然不是她闹钟的声音,而是大自然的声音。

燕巢里只剩下了幼鸟,成年的鸟儿们都早早地飞出去觅食了。

一只麻雀站在落地窗外灵巧地跳跃着,看到窗内的苏雨晴睁开眼睛,又扑楞着翅膀飞走了。

或许是昨天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空气格外的清新,天空也格外的清爽。

所谓阳光普照,碧空如洗,说的就是这样的天气吧。

“姆唔……” 苏雨晴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睡眼惺忪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七点钟…… 七点钟了,糟了……”

和周超约定好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半在步行街东边的入口见面,现在已经七点了,哪怕不吃早餐,洗漱后直接赶到车站然后坐车前往步行街,都不知道时间够不够。

林夕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桌边喝茶,其他人都还在香甜的梦中,尚未醒来呢。

“夕子姐姐,怎么都不提醒我的呀 ——” 苏雨晴有些抱怨地说着,赶紧套上拖鞋走进了卫生间里,即使她加快了速度,也花了十五分钟才洗漱完毕。

衣服也没有什么好挑选的,就是长袖衬衫搭配热裤,然后梳了梳头发,就拉着林夕晨出发了。

林夕晨早就已经洗漱好了,她穿着一套有些古典的汉服,但看起来却像是某种情趣服装,因为胸实在是太大了,把整件衣服都鼓鼓囊囊地撑了起来,那一片白花花的软肉,实在是有些耀眼。

虽然已经习惯了林夕晨的巨乳,但每一次看到,都不由得会升起一缕哀怨和嫉妒。

苏雨晴的愿望就是胸能再大点,不用像林夕晨那么大,能像张思凡那么大就好了……

“汪!” 从自家跑出来的哈士奇阿灰大声叫着跟上了苏雨晴和林夕晨,在她俩的身边绕着圈子跑,一副精力过剩的模样。

只不过它跑得太快了,一不留神就栽进了农田里,等再跑上来的时候,毛发上已经沾染了不少泥土了。

“阿灰,走,去打猎!” 背着短弓的中年男人在不远处朝阿灰招了招手,大喊道。

“嗷汪!” 阿灰又绕着苏雨晴和林夕晨跑了一圈,然后才撒开了腿朝他的主人跑去。

一路上能看到许多早起干活的农民们,他们一个个脸上都长满了皱纹,许多人都充满了喜悦,因为就快要到收成的日子了,秋天是一年中收获的季节,而忙活了一年的农民们也终于可以赚到一笔不小的钱了。

有几个村里的小孩子,一身皮肤被晒得黝黑黝黑的,这会儿正在田墩上吃着早餐,早餐很简单,就是茶叶蛋和薄饼,但他们却吃得津津有味的,看得苏雨晴肚子都有些饿了。

她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吃点早餐再去见周超,不然到时候吃午餐的时候吃得太多,会不会太失礼呀?

就这样想着,二人乘上了公交车,朝着小城市驶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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